
2024年以來,吉林市委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要求,堅持把巡察作為管黨治黨的有力抓手,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不動搖,“推動改革、促進發展”不停步,持續推進巡察工作高質量發展,巡察利劍利器作用得到有力彰顯。
突出政治巡察定位
精準有效開展政治監督
市委認真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始終把履行巡察工作主體責任作為踐行“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組織召開巡察工作座談會、專題聽取巡察工作匯報,市委主要負責人對巡察工作及時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并指導巡察機構堅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貫徹巡視工作方針,服務保障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具體要求落地落實。
——聚焦服務保障“國之大者”,深化政治監督。吉林市始終把推動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別是關于東北振興、吉林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的貫徹落實作為政治監督的首要任務。十四屆市委第五輪巡察,突出以市帶縣、同類同巡,對市縣兩級政法委、檢察院和醫保局開展巡察監督,督促被巡察黨組織緊密結合自身職責使命,學深悟透、融會貫通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醫療保障工作的重要論述,推動解決履職中的政治偏差、責任偏差問題92個,有力保障各項工作任務落實、落細、落到位。
——聚焦解決群眾“急難愁盼”,深化政治監督。緊緊圍繞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部署的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把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最突出的問題作為監督重點,組織開展專項交叉巡察,直奔重點問題、直奔問題線索、直奔整改治理,以下看上、倒逼責任落實。推動相關職能部門規范殯葬領域服務價格,推動蛟河市整治“城市公交車票價高”問題,推動昌邑區整治醫療領域違規收費問題……累計解決群眾關心關注的具體問題2039個,切實將一份份群眾的“愿望清單”轉變為“幸福清單”。
——聚焦領導班子和“關鍵少數”,深化政治監督。按照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規定,市委巡察機構堅持把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作為深化政治巡察重要內容,體現到巡察全過程、各環節,形成“一把手”專題材料17份、領導班子有關情況報告21份,為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提供了重要參考。
深化創新組織方式
高質量推進巡察全覆蓋
巡察全覆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硬任務、硬指標,市委巡察工作堅持有形覆蓋和有效覆蓋相統一,創新方式方法,積極穩妥推進,不斷提升巡察監督質效。
——打出“組合拳”,持續提升巡察的深入性。著眼“全”“深”“透”“準”地發現要害問題,市委巡察工作既堅持板塊輪動,統籌安排常規巡察、提級巡察,又注重機動靈活,有針對性開展機動巡察、專項交叉巡察和“回頭看”。緊扣“四個聚焦”監督重點,對20個黨組織開展了“常規+提級”巡察,對7個黨組織開展了機動巡察;采取超常規措施,對“校園餐”、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燃氣管道“帶病運行”、醫療等領域,縱深推進專項交叉巡察和巡察“回頭看”,巡察震懾力、穿透力、推動力進一步增強。
——架起“聯通橋”,持續提升巡察的針對性。創新運用信息化手段拓展群眾反映問題渠道,依托基層小微權力“監督一點通”,建立巡察監督信息化平臺,統籌深化巡察工作聯系點建設,將原有1484個巡察工作聯系點增至1749個,實現全市鄉鎮(街道)、開發區、村(社區)全覆蓋,群眾監督“一鍵直達”,提升了群眾參與度。2024年以來,平臺受理群眾訴求247件,轉巡察組督促整改176件,其中有14件轉為線索并立案。與此同時,推動巡察向下延伸,督促指導各縣加強對村(社區)巡察,把監督送到群眾身邊,共巡察村(社區)黨組織1124個。
——強化“祛病灶”,持續提升巡察的時效性。堅持把巡察、整改、處置有機結合起來,深化運用邊巡邊督、邊巡邊移、邊巡邊查、邊巡邊改、邊巡邊治工作方法,對巡察期間干部群眾反映強烈,明顯違反政策規定并屬于被巡察黨組織職權范圍、能夠及時解決的問題,及時移交有關黨組織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對巡察期間反映集中的黨員、干部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按程序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及時處置。2024年以來,市委巡察機構共及時督促被巡察黨組織立行立改解決問題3431個,推動巡中立案529件,進一步提高巡察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
緊盯問題整改實效
扎實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發現問題不是目的,推動整改、解決問題才是根本。市委巡察機構著眼巡察整改各階段、各環節、各方面,不斷完善覆蓋整改全周期的制度機制,做實做細“后半篇文章”,提升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實效。
——壓實責任抓整改。緊緊扭住整改主體責任“牛鼻子”,十四屆市委第四輪巡察結束后,巡察反饋首次采取集中反饋和巡察組“一對一”反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對抓好巡察整改作出部署,督促被巡察黨組織特別是“一把手”扛起整改主體責任,切實做到真改實改。制定《關于保障市級分管領導有效推進巡察整改落實的若干措施》,完善“巡前四通報”“巡中三保障”“巡后四提示”等11項工作機制。市級分管領導帶頭加強對巡察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列席書記專題會議、參加分管部門反饋會議,提格統籌推動重點難點問題整改落地落實。
——做實監督抓整改。加強對巡察整改的日常監督,是做好整改的重要一環。市委巡察機構推動制定《關于統籌推進巡察整改監督提升整改質效的工作機制(試行)》,圍繞監督檢查、成效評估等方面,建立覆蓋巡察整改全周期的整改監督工作制度。會同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組成3個檢查組,對十四屆市委第四輪巡察22個被巡察黨組織整改推進情況開展實地監督檢查,推動解決問題97個。推動對整改不力的典型問題嚴肅問責,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3人,形成有力震懾。據悉,十四屆市委第一至第四輪巡察整改問題3858個,完成率98.67%,健全完善制度1080項,挽回經濟損失9349.92萬元。
——標本兼治抓整改。市委巡察機構注重把解決突出問題與提升治理能力結合起來,加強對巡察發現的共性問題和系統性問題的研究分析,2024年以來,向市委報送巡察發現行業領域突出問題專題報告、向相關部門通報巡察反饋意見、制發巡察整改建議共47份,推動相關部門解決問題、完善制度、深化改革。與船營區紀委監委聯動深入開展違規領取低保問題專項整治,推動行管部門進一步健全低保動態核查機制。全區共調整低保421戶746人,新納入207戶298人,切實將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