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黨委、紀委,城區街道黨工委、紀工委,市委各部辦、市直機關黨工委,市政府各辦局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開發區黨工委,各人民團體黨組,市直屬企事業單位黨委(黨組),駐梅各單位黨委、紀委(紀檢組):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政法隊伍建設、供銷合作社系統工作以及視察吉林時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省委和市委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部署,結合我市新成立5家市屬國有企業的實際,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政法系統、供銷合作社系統和國企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治理,以及與群眾和市場主體密切相關的重點行業部門在行政執法、處罰和審批中存在的問題開展監督檢查,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全面從嚴治黨、挺紀在前,緊盯腐敗問題易發多發的政法、供銷合作社系統、國企等領域,通過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開展監督檢查,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機制。嚴肅查處黨員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執法犯法、干預司法,失職瀆職、監管失守造成重大損失,供銷合作社系統脫離為農服務、偏離主責主業、關聯交易、侵吞社有資產等行為以及國有企業靠企吃企、損公肥私、違規投資等問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推動企業健康發展;緊盯與群眾和市場主體密切相關的工程監管、市場監管、城市管理、行政審批、環境保護、安全生產、交通運輸等重點行業和部門,不斷加大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力度,聚焦行政執法、處罰和審批中存在的問題,為我市全面建設高質量發展先行示范區提供堅強保障。
二、監督重點
(一)重點檢查黨員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違反有關規定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執紀執法活動,向有關部門打招呼、說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對司法活動、執紀執法活動施加影響。
(二)重點檢查黨員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執法司法不嚴格、不規范、不公正、不文明,以權謀私、弄權勒卡,徇私枉法、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等違紀違法問題。
(三)重點檢查國有企業盲目投資、違規投資造成重大損失和風險,以及靠企吃企、關聯交易、設租尋租、利益輸送等侵吞國有資產的問題。
(四)重點檢查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薪酬以外額外領取、發放各種津貼補貼以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重點領域、重要環節方面突出問題。
(五)重點檢查供銷合作社系統脫離為農服務根本宗旨、偏離主責主業、違規插手干預社有企業經營、違規在下屬企業兼職取酬、監管監督嚴重缺位等問題。
(六)重點檢查供銷合作社系統利用資源開發、土地使用權出讓、高價并購民營企業、低價處置社有資產、違規為民營企業借款或擔保,以及收受賄賂、侵吞社有資產和濫用職權造成社有資產流失等問題。
(七)重點檢查供銷合作社系統在企業改制重組、產權交易、投資并購、物資采購、招標投標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腐敗問題。
(八)重點檢查職能部門單位是否存在領導責任不落實,黨員干部不擔當、不作為,衙門作風、特權思想,懶政怠政;對窗口服務存在問題失察失責,對人民群眾來信來訪重視不夠,領導接待日、接待窗口經常“空崗”,形同虛設等突出問題。
(九)重點檢查職能部門單位是否存在以權謀財,在行政審批、證照辦理中暗箱操作;利用特殊身份、地位和影響干預、插手經濟糾紛和經濟活動;長期借用企業交通工具,向企業推銷產品、搞攤派、拉贊助和報銷票據,侵害企業利益等問題。
(十)重點檢查職能部門單位在行政執法、處罰和審批、政務服務中“吃拿卡要”辦事效率低;行政執法機關執法不公、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等問題。
三、方法步驟
(一)自查自糾階段(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30日)。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司法執法系統、供銷合作社系統和國企領域監督檢查工作中的要求對本部門本單位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全面摸底排查,切實做到不流于形式、不回避問題。堅持邊排查邊整改,對摸底排查出來的問題要剖析原因,列出清單,按時保質保量整改到位。并于4月30日前將自查自糾情況匯報電子版上報至各聯動協作區。
(二)重點檢查階段(2021年5月1日—2021年6月15日)。聯動協作區組成監督檢查組,通過調閱資料、實地走訪、明察暗訪等方式,開展執法司法規范化大檢查,下大力氣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司法執法不嚴格、不規范、不公正、不文明等問題以及供銷合作社系統、國企領域存在的腐敗問題。并對照各單位自查自糾情況匯報、問題清單檢查整改落實情況。形成專項檢查情況匯報,于6月15日前將電子版刻盤報送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三)整改問責階段(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30日)。歸類梳理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深入分析我市在司法執法、供銷合作社系統以及國企領導責任落實、監督管理、制度執行、作風建設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督促改進工作、完善制度、強化監管、堵塞漏洞。對發現的重大問題,對黨委政府履行主體責任情況提出建議,下發紀檢監察建議督促整改;對問題集中、整改落實不到位的嚴肅問責“一把手”;對發現的問題線索優先處置,全程跟蹤督導。對典型案例及時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形成有效震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細化推進措施,明確進度安排和任務要求,明確職責定位,把握監督方向,掌握監督內涵。“一把手”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監督工作要負總責,親自抓,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壓實工作任務,切實抓好落實。
(二)認真開展自查,狠抓整改落實。各部門各單位要全面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工作,認真對照10項監督內容,深入查糾各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逐項梳理分析,要以認真負責的態度,不回避、不逃避,不護短、不遷就,從法規制度、權力制約、行政監管、市場環境等方面,深挖司法執法、供銷合作社系統和國企領域腐敗問題產生的根源,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提出改進的措施和辦法,建立健全整改臺賬。
(三)強化監督檢查,嚴肅執紀問責。各監督檢查組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覺,把整治和查處司法執法、供銷系統、國企等領域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作為監督執紀問責工作重點,敢于擔當、善于擔當,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堅持問題“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形成持續震懾,保持高壓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