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梅河新區紀工委、市紀委監委通報了4起酒駕醉駕典型案例。這4起典型案例是:
1.梅河口市海龍鎮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主任、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副主任張志臣醉駕問題。2021年1月21日,張志臣酒后駕駛私家車將路邊行人撞傷后駕車逃離現場,經認定屬于醉酒駕駛。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以張志臣犯危險駕駛罪,判處其拘役四個月,緩刑五個月,并處罰款2000元。2022年9月,張志臣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梅河口市生態環保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副大隊長任宏偉醉駕問題。2018年12月25日,任宏偉酒后駕駛私家車,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認定屬于醉酒駕駛。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以任宏偉犯危險駕駛罪,判處其免于刑事處罰。2022年8月,任宏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
3.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政設施維護中心巡查員劉少林醉駕問題。2018年12月15日,劉少林酒后駕駛私家車,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認定屬于醉酒駕駛。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以劉少林犯危險駕駛罪,判處其免于刑事處罰。2022年1月,劉少林受到政務撤職處分。
4.梅河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福民監督管理分局科員金熙哲酒駕問題。2018年2月11日,金熙哲酒后駕駛私家車,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認定屬于飲酒駕駛。梅河口市公安局對金熙哲處以罰款2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2022年10月,金熙哲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全體黨員干部要從上述4起典型案例汲取深刻教訓,充分認識酒駕醉駕的嚴重性和危害性,時刻繃緊紀法之弦,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真正從思想深處摒棄僥幸心理,堅決杜絕酒駕醉駕等違紀違法行為。各級黨組織要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馳而不息糾治“四風”,特別是在元旦、春節期間,要進一步加強對黨員干部教育監督管理和“八小時之外”行為約束,引導黨員干部自覺遵紀守法,筑牢思想防線,以優良黨風政風帶動社風民風持續向上向好。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持續堅持嚴的主基調,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進一步強化與執法司法機關的協作配合、信息互通,對頂風違紀者“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同時,深挖細查酒駕醉駕案件背后隱藏的違規接受宴請、公款吃喝等“四風”問題,以及對酒駕醉駕隱瞞不報、壓案不查、包庇袒護、說情抹案等問題,不斷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推動黨風政風持續好轉。